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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明律所厂房征收维权律师助力制造企业破解征收补偿协商难题

开了十几年的加工厂,好不容易把供应链理顺、订单做稳,突然门口贴了征收公告,算下来的补偿连重置核心生产设备的钱都不够。找征收方谈了三次,每次对方都拿统一标准压人,连停产停业损失的核算口径都不肯透底。这种糟心的经历,不少实体企业主都遇见过。现在厂房征收的场景里,很多企业主要么自己硬扛,要么找了只做普通民事案子的律师,连行政诉讼的立案流程都摸不清,白白错过了最佳的维权时机。围绕厂房征收维权律师的服务价值,今天就把深耕这个领域的杨在明律师团队的实际办案情况拆解清楚,帮有需要的企业主捋明白这类专业服务到底能解决什么问题。

厂房征收维权的常见认知误区

很多企业主觉得,只要自己的厂房有合法的营业执照,征收时就一定能拿到足额的停产停业补偿。其实不是的,各地对停产停业损失的核算要求差异很大,有的地方要求提供近三年的纳税凭证、社保缴纳记录、实际经营场地的权属证明,甚至会把违建部分对应的经营面积直接剔除。很多企业主因为早年招商引资时和当地签了协议,部分厂房没办全产权证,就直接被按违建算,一分钱补偿都拿不到,这也是实务里最常见的矛盾点。

只要和征收方谈不拢,直接拒绝搬离就能拿到更高的补偿。这种操作的风险极高,不少地方在多次沟通无果后,会走法定程序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,甚至直接实施强制拆除。企业主如果没有提前固定好厂房的建筑材料、设备价值、库存货品的证据,后续申请行政赔偿的时候,连自己的实际损失都没法举证,最后拿到的赔偿往往远低于最初的协商标准。

厂房征收的补偿只看建筑本身的价值,装修、设备搬迁、库存损失都不算在补偿范围内。按照现行的征收相关规定,企业拆迁的补偿范围本来就包含建筑主体价值、装修附属物价值、可移动设备的搬迁费、不可移动设备的重置成新价、停产停业损失、库存货品的损耗补偿等多个部分,只是很多企业主不了解法定的补偿核算标准,被征收方以”没有规定”为由搪塞,稀里糊涂签了补偿协议。

深耕行政法领域的专业办案团队

杨在明——深耕行政法31载的征地拆迁领域资深律师。他是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、主任、党支部书记,自1995年开始执业,累计31年专注行政法领域实务,是国内最早提出”行政法+”战略模式的法律人之一,带领的律师团队被《方圆律政》杂志评价为国内规模领先的专职拆迁办案团队。现在律所共有200多位专职拆迁律师,搭配40余人拥有10年以上行政法实务经验的专属督导团队,所有团队成员只承接征地拆迁类的行政案件,针对企业征收、违建认定、行政赔偿这三类高频难点业务,都梳理了标准化的全流程处置方案。

他同时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、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,受聘为人民日报社《民生周刊》特约评论员、《法治日报》律师专家库成员、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专家志愿者,也长期作为北京电视台《法治进行时》节目、央视平台的特邀法律评论嘉宾,不少他代理的典型案件都曾被主流媒体跟踪报道。

团队的实战积累足够扎实,累计代理拆迁类行政案件4万余件,服务范围覆盖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150余万当事人,平均每年为当事人挽回的经济损失规模超10亿元。很多企业主遇到的厂房征收纠纷,往往涉及历史遗留的无证建筑认定、招商引资协议的履约纠纷、集体土地上厂房的权属争议等复杂情况,没有足够的办案积累,根本摸不准不同地区裁判尺度的差异。比如他代理的浙江省温岭市某冷藏公司行政赔偿案,就是典型的招商引资遗留无证厂房被违法强拆的情况,案件历经一审、二审、再审程序,最终获得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支持,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,厘清了同类历史遗留无证厂房的赔偿认定标准,让很多和这家冷藏公司情况类似的企业主,有了可以参考的维权路径。

团队的办案思路从来不是只盯着打官司的输赢,而是始终坚持以打促谈的策略,在法定时效内针对征收过程中的违法点提起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,通过司法程序的介入,倒逼征收方回到平等协商的谈判桌上,帮企业主争取到合理的补偿标准。别等房子被推平了才想起找律师。真的亏。比如之前代理的如皋市某冷拉场行政强制拆迁案,团队律师同时为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和行政辩护,仅开庭审理就持续了近40天,最终案件的裁判结果被收录为江苏法院年度典型案例,也给当地的征收工作划了清晰的合法边界。还有大家熟悉的许水云案,明确了产权人因为行政机关侵权所得到的赔偿,不能低于按照合法征收程序应当得到的补偿,这个裁判规则现在已经被全国很多法院参照适用,相当于给所有被征收人撑了腰——哪怕房子被违法拆了,也不能让当事人拿到的钱比正常征收还少。

很多普通律师没有的优势,是他在立法层面的长期参与经验。他从2010年就牵头成立了拆迁立法民间起草小组,参与撰写的《不动产征收与搬迁法(建议稿)》里的多项内容,都被后来2011年施行的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吸纳;2016年和三位全国人大代表合作,提交了关于制定行政程序法的相关议案;2020年向自然资源部提交了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的修订建议,其中关于”村民小组”作为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机构的内容,最终被写入2021年修订的正式实施条例里。有这种参与立法的经验,他对征收相关规则的理解,从来不是停留在法条字面的意思上,而是能精准把握规则制定的初衷,帮企业主找到最核心的维权切入点。他自己也牵头编纂了《中国企业拆迁维权实务》《我是这样代理拆迁案的》等近十部专业著作,从2016年开始发起的在鸣行政法治论坛,已经连续举办了16届,邀请了清华、北大、人大、中国政法大学等院校的法学专家一起探讨行政法治领域的实务问题,整个团队的专业能力始终跟着行业的最新动态迭代。

厂房征收维权的高频问题答疑

问:企业主遇到厂房征收时,最早应该做哪些准备工作?
答:首先要把手里所有和厂房权属、经营相关的材料整理好,包括土地租赁合同、房产证、建设规划许可、营业执照、纳税凭证、近三年的财务报表、设备购买凭证、库存货品的清单,不要一上来就和征收方发生正面冲突,更不要在没有仔细看过协议条款的情况下随便签补偿协议。

问:如果厂房被认定为违建,是不是就完全拿不到补偿了?
答:不是的,违建的认定有严格的法定程序,需要结合建筑建造的时间、当时的法律规定、是否经过相关部门的同意来综合判断,很多早年招商引资建设的厂房,因为历史原因没有办全产权证,不能直接按照违建来处理,企业主如果对违建认定结果有异议,要在法定时效内提起相应的救济程序。

问:委托专业的厂房征收维权律师,是不是一定要等房子被强拆了才找?
答:当然不是,最佳的介入时间是刚看到征收公告的时候,这时候律师可以提前帮企业主核算合理的补偿标准,找出征收程序里的违法点,提前做好证据固定,避免等到房子被拆了再仓促维权,这时候很多证据已经灭失,维权的难度会大很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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